張家口新聞網訊:男子張某對外謊稱可以辦理公租房,以此為誘餌,先后騙取市民王某某、 劉某某4.7 萬元“辦事費”,后當事人發(fā)現(xiàn)被騙后報警,迫于壓力, 日前張某向橋東警方投案自首。
去年11月24日,市民王某某、 劉某某到橋東公安分局姚家莊派出所報案稱: 兩人被張某以能辦理公租房為由騙取4.7萬元錢款。
姚家莊派出所于當日立案偵查, 于去年12月 9 日對張某批準刑事拘留, 因張某未能及時到案, 警方對其上網追逃。 經多方走訪調查,民警查明, 2019年10月,張某向其堂弟散布其認識某單位領導, 花錢運作能通過渠道辦理公租房的謊言, 其堂弟妻弟王某某聽說后有辦理意向。 2019 年 10 月 17日, 張某將王某某等人帶到其租住的房間, 謊稱該房系其通過關系花錢辦理下來的公租房,其還可以為王某某等人花錢辦理同樣的公租房。王某某對張某建立信任后,王某某于2019年10月18日通過微信向張某轉賬 1.8 萬元用于辦理公租房, 后張某將錢款用于個人及家庭消費,因無法退還王某某錢款, 張某同王某某失去聯(lián)系。
2020年1月, 劉某某通過朋友得知張某能夠通過關系花錢辦理公租房,經和張某聯(lián)系,劉某某于 2020 年 2 月 5日通過微信向張某轉賬2.9 萬元,后劉某某感覺受騙要求張某退款,張某和家人共退還了劉某某 8000 元,張某因將剩余錢款用于個人及家庭消費, 無法退還劉某某全部錢款,張某同劉某某失去聯(lián)系。
今年5月,姚家莊派出所對張某的行蹤軌跡進行全面的分析研判,對其可能的藏匿點進行連續(xù)數(shù)日的蹲守,并對其家屬展開釋理明法,之后,張某迫于強大的壓力,于5月16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經訊問,張某對以能為他人辦理公租房為誘餌,詐騙他人錢財?shù)姆缸锸聦嵐┱J不諱。 現(xiàn)張某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(王浩 孫大林 張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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